1.标准跑道全长为400米,应由两个平行的直道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。除草地跑 塑胶跑道外,跑道内侧应用适宜材料制成的突沿加以分界。突沿高约5厘米,宽至少5厘米。 如因举行田赛项目比赛而需临时移动突沿的一部分,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原突沿位置并放置塑料锥形物或小旗,其高度至少20厘米,间隔至多4米。本条款同样适用于3000米障碍赛跑中运动员从主跑道转向跨越水池所跑的那部分跑道。对于没有突沿的草地跑道,应用5厘米宽的线条标出跑道内沿,还应以5米间隔设置小旗。为防止运动员踩线,应将小旗放在线上,向场内倾斜,与地面成60度角。小旗规格约 25×20厘米、旗杆长 45厘米-为适宜。
2.应在跑道内突沿外沿以外30厘米处测量跑道长度。如无突沿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厘米处进行测量。 注:《国际田联的田径场地设施手册》含有全部有关跑道结构、设计、标记的技术信息。本规则给出了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。
3.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,每名运动员应占有一条分道,分道宽-小为1.22米,--为1.25米,分道线宽5厘米,所有分道宽应相同。应按上述第2款的规定测量--分道的长度,其他分道的长度应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厘米处进行测量。 注:分道宽应包括右侧分道线。